陕西省财政为全省3万余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发放工作补贴
专委补贴政策好,扶贫济困暖人心。为解决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待遇问题,推进全省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日前,省财政厅会同省残联出台了《关于落实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经费省级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计划为全省3万余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发放工作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其中:省级安排1800余万元,按照每人每月50元补贴,市县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给予配套。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支持,维护和实现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对于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年上半年,综合处结合“群众路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厅领导“查实情,问实需,谋实策,出实招”的要求,主动到省残联上门服务,全面了解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并把解决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作待遇问题列为今年的工作重点。4月中旬,综合处与省残联的同志先后到延安市吴堡县、志丹县、榆林市靖边县、榆阳区等地对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进行实地调研。
残疾人专职委员是我省240万残疾人的代表,主要负责为所在辖区的困难残疾人建立个人档案,提供低保申请、生活救助、法律援助、康复就业等一系列服务。截至去年底,全省已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3万余人,植根村社、覆盖全省的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基本形成。省财政安排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对于提高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资待遇,充分激发基层残疾人组织活力,全面推进我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日期:2013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