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产权集中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召开
5月3日,渭南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产权集中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市长徐新荣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孙建国宣读工作纪律,市财政局局长蒋秀侠安排产权集中管理工作。市政府秘书长孙建升主持了会议。
徐新荣市长充分肯定了近几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了要求。一要建立新型产权集中管理体制。把过去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散管理变为政府委托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运营。二要建立统一的国有资产构建预算和调剂制度。市级单位凡是新建办公用房或其他建筑,首先由财政部门就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各单位的资产购置应逐步纳入部门预算。三要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土地房屋资产的处置必须按照主管部门申报、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除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内部调剂可用行政手段外,其他经营性资产的处置,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四要完善国有资产的监督机制。行政事业单位的重大投资工程项目,市级单位所有的转让和“非转经”的资产都必须经过评估。
徐新荣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产权集中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领导,积极配合,严肃纪律,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渭南市财政局局长蒋秀侠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产权集中管理工作做了具体安排。蒋秀侠强调,这次产权集中管理的核心就是实现资产的所有权与处置权、收益权相统一,资产的所有权与占有使用权相分离,确立 “政府统一所有,财政集中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主要任务就是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产权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具体的做法是将原分散登记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名下的房产证、土地证移交市财政局,并逐步变更过户至市资产管理局名下;实施的范围包括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未脱钩的经济实体、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占有使用并在法律上可以确认属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搞好自清自查,及时移交权证。各单位对占有使用的房屋、土地和经营性资产进行自清自查,并认真组织填报《渭南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及权属证书清理登记册》、《渭南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清理登记册》。二是开展集中核查,完成变更登记。由市财政局联合国土、住建等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房地产产权证件、资料进行核查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三是总结完善,建章立制。由市财政局联合监察、审计、住建、国土等部门,根据变更登记过程中单位出现的产权不清和纠纷等情况,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产权权属界定。同时,对产权集中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国有资产整合、运营意见。
市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资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士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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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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