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预算处被省委省政府记集体一等功
2009年2月,陕西省委、省政府进行了5年一次的人民满意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表彰活动,省财政厅预算处被记集体一等功。
省财政厅预算处是全省预算收支的综合管理部门。近年来,在厅党组的领导下,预算处加强班子建设,以“为公理财、为民服务”为己任,精诚团结,密切协作,带领全处干部,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积极筹措资金,合理安排预算,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创新和完善财政体制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是预算管理的重要职责之一。2003年以来,在厅党组的领导下,预算处在财政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调整和完善了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进行了省管县和乡财乡用县监管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建立起了省市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调动了市县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二是在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的基础上,先后实行了“两保两挂”、“三奖一补”以及 “三奖三管六保障”财政激励约束考核办法,逐步建立起了体现公平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体现特定目标的专项转移支付和体现效率的激励性转移支付相结合的较为规范的地方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财政体制机制的创新,极大地调动了各级发展经济和强化财政管理的积极性。2003-2008年,全省财政总收入由327亿元增加到1104亿元,年平均增长28%;全省财政支出由418亿元增加到1436亿元,年平均增长29%,保障了民生、“三农”、教育等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与此同时,县乡财政困难也得到了有效的缓解。全省县区人均财力由2003年的1.07万元增加到2008年的3.8万元。2006年全部兑现了以前年度拖欠的13.4亿元干部职工工资。2007年全省所有县区实现了收支平衡。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预算处又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在厅党组的领导下,预算处与厅内有关处室一起,先后推行了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并实施了金财工程,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是预算处安排财力的基本原则。2005-2007年,通过积极筹集资金,先后保障了政府为群众办“八件实事”、“九件实事”和“十件实事”的资金需要。2007年下半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编制了2008-2012年民生中期预算,为民生八大工程的实施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5.12”大地震发生后,按照厅党组的统一部署,预算处第一时间建立了灾情日报制度,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下达救灾资金。截至2008年底,全省共下达救灾和恢复重建资金65.21亿元,其中省本级下达63.87亿。同时,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等措施,筹措20多亿元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并积极汇报,争取中央支持。到2008年底,中央下达陕西抗震救灾资金47.92亿元,并确定101.9亿元为灾后恢复重建包干使用专项资金,为全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2001年以来,预算处连续7年被省财政厅评为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2007年初,被省人事厅和财政厅评为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2009年2月,在5年一次的人民满意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表彰活动中,被省委、省政府记集体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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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