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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政策培训工作圆满完成

  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政策培训班于近日圆满完成。2003年起,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8年实现了全覆盖。随着覆盖范围的扩大和政府补助标准的提高,基金规模迅速扩大、基金管理难度不断增大。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今年初,财政部、卫生部印发了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并从2008年起开始施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为使陕西省市、县财政部门和卫生部门相关人员准确掌握政策,及时做好新旧财务制度的转换,保证中、省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体系及时拨付到各县。财政厅会同省卫生厅在延安市、渭南市澄城县举办三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政策培训班。全省11个市(区)、104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的社保、国库、会计部门以及卫生行政部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600多名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对本次培训,财政厅十分重视,周彬县副厅长、刘红春副巡视员分别参加了培训班开班仪式并全面介绍了财政对农村卫生工作的投入情况,指出了新农合基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要求做好新旧财务制度的转换工作,尤其是新农合财政专户的转换工作,以保证中、省资金能够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及时拨付到位。

  培训中,社会保障处、国库处、会计处有关同志还分别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实施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进行了讲解。培训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为我省更好地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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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