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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实施方案

已经省政府审定报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审批

    《陕西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审定同意,日前已正式报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审批,陕西省试点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成立了陕西省财政厅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领导小组。为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陕西省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省财政厅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领导小组,王小龙副厅长任组长,张洪斌副巡视员任副组长,成员为监督检查局、综改办、预算处、教科文处、监督检查局一处的负责同志。
    ——配合国务院综改办完成了对陕西省的专项督查。1月21日—26日,国务院综改办副主任黄维健带队对试点情况进行了督导和检查。督查组认为,陕西省试点工作,动手早,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督查组在陕西省期间,张洪斌副巡视员和综改办同志全程陪同,监督检查局一处提供了大量细致的化债基础资料。
    ——核查了国有农场“普九”债务的底数。省综改办及时与省林业厅、省农垦总公司、省监狱管理局、省劳教局等单位联系,对其所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九”债务进行了清理,掌握了相关债务数据。
    ——以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和典型案例分析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了化债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全省各设区市都按省上要求建立了化债信息联络员制度,仅市一级明确信息联络员达36人。
    ——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实施方案》。拟定了《陕西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实施方案》。在拟定过程中,刘小燕厅长、王小龙副厅长于3月中旬亲赴国务院综改办征求对实施方案的意见,经反复修改完善,并经目前经省政府审定同意后报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审批。
    ——开展了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督查工作。省综改办、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情况督查的通知》,要求各地以农村“普九”债务锁定,县级财政对偿还农村“普九”债务资金安排,建立防止乡村发生新债长效机制等为重点对所辖县进行督查。
    ——已着手开始省对县2007年化解债务奖补工作。下发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上报2007年县乡化解“两政一教”政府债务的通知》,要求各地向省财政厅上报已化解债务资料。目前,监督检查局一处正在集中力量对各县上报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各县已偿还债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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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