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谱写高原农业新篇章
——改革开放40周年青海农业综合开发侧记
青海省从1990年开始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农业开发投资逐年增加、规模逐年扩大、内容逐年拓宽、效益逐年提高、管理日趋规范,不断刻画出青海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的成就轨迹,展现在眼前的是一幅农业产业化、综合效益显著、农民连年增收的历史画卷。
一、抢抓机遇,规模扩增成效显著
青海雄踞“世界屋脊”,高寒干燥、温差较大,农业基础十分脆弱。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增地减、农产品刚性需求增长与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农业发展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矛盾更加突出,成为困扰全省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1988年底,青海省委省政府在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时,认真分析省情,科学研判形势后认为,制约我省农业生产发展的原因主要是耕地数量少质量差,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慢,加快农业发展确有困难,但也不是无所作为的,依靠政策,加大投入,搞好开发,加快农业发展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是有可能的,办法就是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现有耕地的深度开发,一手抓扩大耕地的广度开发。基于这样的认识,省委决定把农业综合开发作为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战略性措施和实施“改革开放、治穷致富、开发资源、振兴青海”发展战略的重要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青海省委同时提出了“稳耕地、攻单产、建基地、增后劲”的农业发展方针,明确了农业综合开发的主攻方向。1990年,青海省抓住国家扩大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的机遇,趁势而上,经过积极争取,被列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落实中央财政资金2000万元,海西、海南和海东地区的13个重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纳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计划。2018年,青海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开发县(场)达到34个,比1990年增加21个,占到全省建制县的70%,高于全国平均68%的水平,除青南三江源地区的部分县以外,东部农业区、柴达木盆地和环湖地区的所有县都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30年来,青海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大幅增长,中央财政扶持资金从1990年的2000万元增加到2018年的5.6亿元,增长28倍。到2018年底,已累计完成投资86.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9亿元,地方财政配套27.3亿元,项目建设内容涉及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型灌区节水配套、科技推广示范、良种繁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草场改良、生态治理、蔬菜、花卉、食用菌、枸杞、核桃种植、奶牛、肉羊(牛)、仔猪等养殖、农畜产品加工与保鲜储藏等诸多领域。
二、创新机制,聚焦重点稳步提质
青海农业综合开发从起步伊始,就借鉴世界银行的管理经验,凝聚合力不断理顺运行机制,注重将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发挥自然禀赋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是坚持严格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在项目建设中,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四制”规范,积极探索项目绩效监督和开发县工作质量考评等新的有效监管方式。及时做到项目资金公示,省、市(州)对拟报国家审批的项目在当地媒体实行立项前公示,对国家批复项目的投资构成、建设地点、工程内容、效益目标等在当地媒体作全面详细公示,各开发县在项目区设立项目公示牌,在项目建成的工程设施上喷绘农业综合开发标志图,广泛接受社会和项目区群众的监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资金使用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和审计监督制,项目完成后坚持先审计后验收。
二是突出重点集中资金办大事。青海农业综合开发是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前提下,由政府支持农民在自己经营的耕地、草场上搞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国家引导、地方配套、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多渠道多层次筹措开发资金,既放大了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又增强了地方责任和农民的主体意识,保证了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有效使用。与此同时,在产业化经营项目上积极探索了有偿无偿相结合、无偿补助、贷款贴息、投资参股、先建后补等扶持方式。青海农业综合开发注重抓关键、补短板、强基础、促发展,在资金投向上突出中低产田改造,加大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在项目布局上突出农牧业大县,向优势产区倾斜,在工程建设上突出改善生产条件保障生产发展的基础设施,以农田灌溉渠道防渗配套作为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点,大力发展节水农业,以水源工程和引水干渠作为中型灌区改造重点,提高供水能力,以轮牧围栏和暖棚圈舍作为草原建设重点,发展生态畜牧业。
三是发挥资源优势培育特色产业。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流域或灌区统一规划,采取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农业、水利、林业、科技措施综合运用,突出水利工程配套,着力解决制约农业生产发展的障碍。草原建设项目集中在牧民定居的冬春草场连片改良,实行整村推进和草畜棚配套建设。在产业化发展项目上重点扶持集中连片的日光温室基地和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基地,优先扶持马铃薯、油菜籽、牛羊肉、乳品、毛绒、沙棘、蔬菜等覆盖广大农牧民直接受益的大宗特色农产品加工龙头项目。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土地治理与产业化经营两类项目的有机结合,按照“依托龙头建基地、围绕基地扶龙头”的工作思路,探索了“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共建基地的运行机制。
三、注重实效,与时俱进快速发展
顺应时代发展,突出工作重点,坚持改革为先。按照青海省农业发展需要,我省农业综合开发适时调整指导思想,1989—1992年以开垦耕地扩大粮油种植面积为主,1993—1996年以旱变水扩大水浇地为主,1997年以来以灌区改造为主。纵观全省农业综合开发的历程,无论是哪个阶段,农业综合开发始终坚持把潜力大、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好、领导重视、群众积极作为择优立项的依据,特别注重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统一,项目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改革开放以来,青海农业综合开发带动农业发展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据统计修建拦河坝125座,电灌站32座,防渗衬砌灌溉渠道6330.15公里,改良土壤69.24万亩,改良草场228.14万亩,牲畜棚圈318.48万平方米,治理小流域生态面积16.99万亩,建设标准化种植基地27个1.42万亩,建设标准化养殖基地126个,畜(禽)年出栏185.08万头(只),年末存栏164.77万头(只),实施产业化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设施项目31个,这些基础设施的建成,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生产条件,增强了农牧业发展后劲,为保障项目区生产发展奠定了基础。通过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129.09万亩,增加农田林网防护面积10.38万亩,扩大良种种植面积33.75万亩。新增农产品生产能力:粮食5787.55万公斤,油料1252.31万公斤,干草8428.18万公斤;项目区直接受益农户21.63万户,直接受益达93.62万人,项目区农牧民收入总额增加3.03亿元。通过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增产蔬菜3851.28万公斤,肉1867.47万公斤,奶1518.92万公斤,新增产值34.87亿元,利税3.59亿元。形成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促进了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青海农业综合开发的辉煌历程,是改革开放在高原大地开花结果的生动写照。新时代,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将按照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作出的“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发扬登高望远、自信开放、团结奉献、不懈奋斗的新青海精神,锐意进取、发奋图强,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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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