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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工作顺利完成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构建我省全方位绩效管理体系,近期,省财政厅以量好标准、选好重点、抓好约束、用好实效“四步走”的方式,顺利完成了省级部门2017年度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并以省政府名义将考评结果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一是优化考评指标。为切实提高省级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完善了“预算编报质量”“存量资金管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等内容,使考评工作更具针对性。同时,增加了加分因素和倒扣分值因素,增强激励效果,充分发挥奖优罚劣的作用。二是突出再评价。采取部门自评和财政再评的方式,将除中央驻青单位、经费核定实行“基数加增资”、预算管理较为单一的部门外的所有部门纳入了再评价范围,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在再评价的基础上,根据预算管理、部门决算和审计结果等,进行综合评定,全面、客观反映考评部门年度预算管理综合绩效。三是强化绩效约束。在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中,充分考虑审计及财政监督检查结果,对违反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的,加大扣分权重,强化绩效约束。四是发挥考评实效。省财政厅始终把发挥实效作为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的落脚点,在省政府通报考评结果的基础上,对考评结果为前三档的部门给予奖励补助,及时将评价情况反馈被评价单位,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作为下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以评促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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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