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以赴做好国务院消防考核组的迎考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6号)要求,以及国家应急管理部等11部委《2017年度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安排,7月15—17日,国务院派出的核查组对我省2017年度消防工作进行实地考核,涉及省、市、县三级政府和发改、财政等27个部门单位。
为全面做好迎考工作,厅政法处与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动作为、积极对接,对照考核细则,逐条进行梳理,列出工作清单,明确细化任务,查漏补缺,完善档案,全力组织各项考核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确保我厅各项考核措施落实到位,圆满完成了此次国务院考核任务。通过考核,不仅完整反映了我厅在经费投入、政策制定方面对全省消防工作给予的保障与支持,而且全面回应了厅机关在落实消防责任、健全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同时,主动与省消防总队、其他省级部门沟通衔接,学习借鉴吸收其他单位先进工作经验和优秀典型做法,为我厅下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机制、更好落实职责任务发挥了带动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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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