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召开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进一步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举借融资机制,有效遏制违法违规举债,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发挥地方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5月18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推进会,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及财政局、省内有关金融机构负责人共180人参加了会议,韩建华副省长出席会议并做了讲话。
会上,省财政厅就全省政府性债务督查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在介绍全省政府性债务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下一步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为下一步各地、各部门积极有效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打好防范风险攻坚战提供基础保障。
韩建华副省长在讲话中指出,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特别是隐性债务风险,既是重要的经济工作,也是重大的政治责任。各地、各部门、各金融机构务必要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清地方政府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危机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有关要求,把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作为第一任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同时,各地、各部门、各金融机构要从历史背景、客观原因、主观因素等多方面准确把握我省政府债务形成的现状和原因,逐条对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项予以整改,全面规范我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韩建华副省长要求,各地、各部门、各金融机构一要强化政治责任,明确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是近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一旦出现问题、发生风险,省委、省政府将严肃追查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政治责任。二要把握思路方法。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切实树立“红线思维”和“底线意识”,坚决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在坚决叫停一切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基础上,制定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列明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坚决整改不规范不合规隐性债务。同时,要在抓落实、见实效上下功夫,确保系统内债务“借、用、还”有效规范,系统外债务“只减不增”。三要坚持分类施策。既要坚持“开前门,堵后门”,严格实行预算和限额管理,规范举债行为,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依法依规管理好、使用好债券资金,又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尊重经济规律和市场法则,理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杜绝依靠过度举债谋发展的现象,推动政府基金、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还要坚持“改革创新、开放共享”,持续化解现有存量债务和隐性债务的同时,要坚持用改革创新的思路和方法,走市场化的路子,积极探索债转股、股权转让、特许经营等方式,逐步消解政府性债务压力。四要严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是政府性债务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举借方式,完善限额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预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顶风违纪、擅自举债、变相融资的地区和部门,一经发现,省政府将倒查责任,终身问责,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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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