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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举办全省预决算信息公开培训会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4月26日至27日,我厅组织举办了为期两天的“2018年全省预决算信息公开培训班”。省级预算单位及各市(州)、县(市、区、行委)财政部门的200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上海财经大学邓淑莲教授、驻青专员办杨池宁处长以及厅预算处、监督检查局负责预决算公开的同志,结合目前我省预决算公开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就如何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了详细而深刻的讲解。

  会上,张善明副厅长在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对全省预决算信息公开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是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运用结果。各级财政部门要将预决算信息公开作为当前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使预算信息公开贯穿预算改革和管理全过程。各部门要依法履行预决算信息公开义务,切实落实公开职责。同时,从2018年起,省财政厅将对预决算公开的检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并以此作为安排省对下转移支付的重要因素,对公开工作不到位而造成负面影响的地区扣减补助,对省级预算单位扣减专项经费。

  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定期报告。各级财政部门要将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对预决算公开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督促各部门按规定全面落实公开工作。要把检查工作做到前面,实现即查即改的工作目标。健全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抽查验收和定期报告制度,确保各级政府、部门预决算信息及时、完整、准确、规范的向社会公众公开,并将公开结果上报上级政府和财政部门。

  三是要强化规范管理,完善公开内容。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和《青海省预算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进行公开。同时,要在认真学习研究各项制度文件、参考借鉴其他省市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按照预决算公开模板,结合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有效提高本地区政府、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通过培训,省级预算单位及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理清了工作思路,把握了工作重点,熟悉了操作规程,为扎实做好我省2018年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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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5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