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迅速传达学习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
11月2日,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巨克中同志主持召开本年度第十六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省政府党组会议精神,并就财政部门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作出具体部署。
会议强调,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对全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省委书记王国生关于“共产党人任何时候都不能丢老祖宗,新时代更要提高看家本领;共产党人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挑战,新时代更要以自我革新的精神迎接大考;共产党人任何时候都不能缺少改革精神,新时代更要不断突破自我,使能力水平与使命任务相匹配”的讲话,政治站位高,学习体会深,充分体现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态度、政治责任、政治担当和政治自觉。王建军省长关于“一二三四五六七”的学习体会充分体现了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贯彻抓落实的责任担当。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对于全省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抓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夯实思想基础,对于全省广大干部坚持以“四个转变”推动“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开花结果,实现青海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全厅各处室(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委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等重要文件,加深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领会。厅党组成员要组织分管处室集中学习讨论十九大精神。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着责任学、带着感情学,带着共产党人的崇高使命学,着力提高政治素养和思想理论水平,以更好地担负起财政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厅机关党委要注重总结经验,梳理典型,对学习形式活、效果好的党支部,及时推广到全厅学习交流,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要注重推动工作落实。紧密联系全省财政工作实际,自觉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贯彻到财政工作全过程,体现到厅机关党的建设的全方面。特别是要深入学习研究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对财政工作的重大论述,紧紧围绕“切实做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等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政府“710”工作制度和省财政厅“2510”工作方法,精心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三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系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用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指导工作实践,引领财政改革发展的重要课题研究,对标财政各项工作,及早谋划好明年的工作。四要发挥好财政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提出的新要求,2018年财政预算收支安排要充分体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社会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尤其是突出脱贫攻坚、民生工程、维护稳定等事关全局的工作,保障全省各项工作收好关、开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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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