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出台最高补贴18000元
为改善西宁市大气环境质量,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根据《西宁市2017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等精神,西宁市政府决定对黄标车提前淘汰实施补贴政策。
今年黄标车补贴范围包括:有使用年限的黄标车提前一年以上淘汰的;无使用年限的黄标车淘汰的。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车辆淘汰不享受补贴,即:行政事业单位的黄标车(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黄标车;2017年4月30日前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依照报废车辆处理;凡2014年7月16日之后参加车改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车辆不享受黄标车补贴。
补贴车型和标准,按照货车、客车、轿车三类车型给予补贴,以公安交管部门发放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类型为主。补贴标准为6000元至18000元。受理期限为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暂定每周二、每周四集中受理)。
具体补贴申请流程为:车主将黄标车提前报废淘汰后,由本人(单位)持相关材料到西宁市车管所服务大厅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兑付窗口(西宁市车管所车辆办理大厅)领取填写西宁市2017年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并办理补贴申领手续。
申请车主须交:西宁市2017年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特定标识物的报废车辆照片(显示报废车辆牌照、全貌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特定标识物);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本人同名的银行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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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