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为确保全省中小学校正常运转,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步伐,近期,省财政下达2017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专项资金12.27亿元,目前,各项补助资金已拨付到位,有力的保障了我省农牧区和城市贫困家庭学生取暖和生活补助,有效促进了我省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
一是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统一按照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东部农区、环湖地区及青南地区中小学公用经费及取暖费补助标准分别达到:小学815元、845元和895元,初中1015元、1045元和1095元。在此基础上,提高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300元,高于国家补助标准100元。受益学生66.7万名。
二是补助农牧区和城市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东部农区、环湖地区及青南地区年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1100元、1500元和1600元,初中1350元、1700元和1800元,受益寄宿生22.7万名。
三是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年生均补助800元,受益学生36.7万名。省财政加大对义务教育经费专项资金的投入,使广大农牧区和城市贫困家庭学生受益,为我省义务教育发展,推动精准扶贫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