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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发挥财政职能支持藏区教育文化事业发展

  一、教育方面

  “十二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省藏区累计投入资金55.3亿元,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育资助政策不断完善,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确保了全省“两基”目标的如期实现,圆满完成财政部下达我省教育占比目标任务,实现教育占GDP4%的目标任务。

  (一)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多次调整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保证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教学需求。二是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三是多次调整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全省每年23.56万名寄宿制学生受益。

  (二)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一是大力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支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校舍,支持乡村公办幼儿园和地处乡村中小学附设幼儿班(园)建设,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二是加大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中小学布局调整及校舍安全工程、中小学标准化、全面改薄等建设工程,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解决学校教学用房、学生生活用房和教育技术装备建设,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完善。实施了三江源地区“1+9+3”教育经费保障补偿机制和异地办学奖补机制,完善了从学前一年教育到高校研究生教育各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促进了教育公平,确保了各阶段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完善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膳食营养水平,增强农村学生身体素质。

  (四)教师队伍建设显著加强。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师整体素质,我省先后实施了“教师特岗计划”、“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三区人才计划和青海东部地区中小学对口支援青南地区教育工作计划,培训六州教师10.2万人(次),实现了双语教师培训的全覆盖,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二、文化方面

  一是大力加强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了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切实保障藏区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2010—2015年共安排资金8.78亿元。主要实施了农(牧)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寺庙书屋、文化“进村入户”、农村电影放映、农村文化建设、广播电视进僧舍、藏语广播电视监测、州县级图书馆图书购置、乡镇综合文化站及公共电子阅览室等系列文化惠民工程,着力改善文化民生,使民族地区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二是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文字出版发行。为繁荣少数民族地新闻出版事业,促进民族文字出版发行工作的开展。2010年以来共安排下达民族文字出版专项资金0.56亿元,重点对我省少数民族出版印刷设备、藏文报印刷设备、制版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三是全力扩大广播电视覆盖率。为满足农村牧区各族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需求,把党的声音传送到牧区千家万户藏族同胞中,2010—2015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6.23亿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西新工程、少数民族语言电影电视译制、农牧民实施了广播电视“户户通”、有线电视接入及全省国标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工程等,使全省骨干发射台由5个增加到96个,小功率补点发射台站由44个增加到252个,各州(地、市)、县自办节目覆盖率达到90%以上。四是加大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力度。2010—2015年共安排资金8.6亿元。使我省藏区重点文物、大遗址、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喇家遗址、明代长城等遗址保护工作进展顺利。塔尔寺、隆务寺、却藏寺等全国重点文化保护单位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安排资金3.4亿元,确保了我省博物馆、纪念馆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顺利实施。五是文化产业方面为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多样化发展。按照“整合资金、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择优支持”的原则,2010—2015年省财政以专项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累计投入专项资金5.9亿元,重点对省级文化产业园区、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园、文化产业基地、文化产业中心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对民族文化旅游产品研发、民族语动漫节目推广及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项目给予了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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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