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财政厅“四措并举”促新提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今年以来,省财政厅着眼于“不想腐”的长远目标,着力加强廉政教育,积极开展廉政谈话,认真组织廉政承诺,多措并举强化源头防腐,筑牢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是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组织对近期提任的10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从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三严三实”的忠实践行者;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坚定理想信念,守住做人做事底线;认真履职尽责,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严格按工作流程和制度规定办文办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弘扬清风正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等方面为新提任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打了廉政“预防针”。二是组织廉政教育学习和测试。在前期印发复习资料、督促自学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省纪委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基础性党纪条规,精心设计试卷,采取闭卷方式,组织2014年10月以后提任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和2014年新进机关人员进行了廉政教育测试,增强了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法规的自觉性,强化了廉洁勤政意识,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的目的。三是开展廉政承诺践诺活动。组织2014年10月以后提任的副处级以上干部,重点围绕坚定理想信念,严格廉洁自律;履行“一岗双责”,主动分担班子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规范公务活动和个人行为,自觉接受监督;按要求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方面,开展了廉政承诺活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并进行张贴公告,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同时,要求承诺人对照承诺内容适时开展自查自纠,年底结合述职述廉向厅党组和全体党员报告践诺情况;机关纪委加大对践诺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承诺践诺,进一步强化了源头监督措施,提高了领导干部自我警醒、自我约束的能力。四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近期提任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和2014年新进机关人员,赴青海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参观学习中央领导和省委领导对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论述、聆听近些年全国范围内发生的特别是青海发生的典型贪腐案例讲解、观看《高墙悲歌》警示教育片、开展讨论交流等活动,使参加活动人员接受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自觉加强廉政学习,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积极践行“三严三实”,依法办事,克己奉公,勤政廉政,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自觉做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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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