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财政 大民生:看似寻常最奇崛 成如容易却艰辛
“十二五”以来,我们坚定地把保障和改善各族人民生活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目标,坚持小财政办大民生的理念不动摇,坚持财政再紧保障民生的力度不减弱,坚持每年为老百姓办十件实事的目标不懈怠,倾注真情实感,投入“真金白银”。四年累计安排财政资金3600亿元,年均增长17%以上,占同期财政支出的比例平均达到75.4%,去年用于民生的财力突破一千亿元。四年间我们探索民生改革,加大工作力度,实施了一大批惠民富民工程,取得了历史性进步。
去年,我省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举措和收入倍增计划,特别是对藏区就业实行倾斜政策,有效改善了藏区大学生就业难的状况。全省新增城镇就业23.2万人,是“十一五”的1.3倍,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4%以内。转移农牧区劳动力就业超过445万人次,年均超过110万人次。越来越多的城乡劳动者实现了更高质量的就业,开启了新生活的大门。四年间,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1.4%和16%,成为增长最快的时期。
去年,我省出台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加强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开展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做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职工就业、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等一系列促进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就业援青”“金秋采棉”等专项活动,层层细化目标任务,加强跟踪督察,有效促进了政策落地,就业创业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
我省累计投入教育资金580亿元,年均增长17.2%,是“十一五”时期的2.1倍。探索建立了从学前一年到中职三年的教育经费保障和异地办学奖补机制,生均公用经费和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大规模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校舍安全化、标准化、信息化和“全面改薄”工程,农牧区学校办学条件发生了根本变化。过去四年,我省全面实现了“两基”攻坚目标,成为全国第二个实施中职全日制在校生免费教育的省份,高等教育也呈现学科优化、水平提升的新气象,更多莘莘学子的梦想得以成真,在我省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去年,我省深入实施了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等一批教育民生工程,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积极推进师大新校区建设。各大高校优化调整专业结构。成立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并超额完成首批招生。完成“国家开放大学(青海)”挂牌。几年间,我省各级政府共同发力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使得全省学前教育得到较快发展。
坚持完善制度、提标扩面,建立了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住房保障和社会慈善事业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在筑牢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上实现重要突破。全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十一五”末增长了2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4%,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11年连续增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城乡低保、高龄补贴标准等持续提高,均位居全国前列。社会福利制度开始向适度普惠型迈进。
去年,我省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安全网的作用,连续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人员长期待遇标准,有效保障和改善了城乡居民生活。
同时,在全省大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政策,扩大失业保险动态监测范围,全面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开展了全省养老、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社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金运行平稳。
围绕实现人人“病有所医”的目标,“十二五”以来,我省累计投入资金250多亿元,全省医保参保率达到98.5%,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510元,是2010年的3.3倍。去年,我省又被国家确定为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必将进一步推动我省医药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在医改的带动下,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状况明显改善,享受到了更多健康红利。
我省全面加强基层基本医疗体系建设,着力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敢为人先,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基本医保、基本药物、大病保险、分级诊疗、应急救助、先住院后结算等八项制度实现全覆盖,走在全国前列。
四年来,通过实施大规模城乡安居工程,引导和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形成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累计开工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房45.4万套,全省城镇居民户均住房达到1.1套,人均自有住房面积由25.9平方米扩大到32.3平方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在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上实现了跨越发展。
青海省在与国家签订目标责任的基础上,连续三年自我加压,将入住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连续3年提前安排启动下一年的项目。按照规划先行、项目跟着规划走的要求,对纳入年度计划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设立了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实施方案的前置条件,对未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实施方案的项目不列入年度计划。
致力于长远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大力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实现大幅增长。全省城镇化率从2010年的44.7%提高到49.8%,上千个村的村容村貌得到根本性改变,基本实现了水、电、路、通信、广播电视、邮政、金融和优美环境“八到乡村”,全省城乡面貌发生重大变化,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各族群众享受到了现代文明的丰硕成果。
2014年全省安排“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共300个村,建设方式分为县级负责、结对共建、专项支持、省级补助、分类指导五种。其中,继续按照“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的建设模式,动员全省党政机关、驻军单位、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青单位、援青省市结对参与高原美丽乡村建设。
“在国家扶贫政策的支持下,乡亲们告别了干旱山头,搬迁到集镇沿线,孩子上学、老人看病等都方便多了。”
峡门镇李家庄村有235家农户,全村地处干旱山区,受自然环境影响,群众生活十分不便。为摆脱这种困难的生产生活条件,民和县对50户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并同步实施了人畜饮水、供电、公共设施等配套工程。目前,各项建设进展顺利,预计春节前能全部入住。
像峡门镇李家庄搬迁村一样,民和县开复工8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项目建设总投资达1800多万元,这些项目的实施,将很大程度上改变贫困山区503户2265名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扶贫开发是民生之重。坚持精准扶贫和区域扶贫攻坚相结合,动员全社会力量,向“绝对贫困”发起总攻。四年间投入扶贫资金63.6亿元,是“十一五”的2.6倍,年均增长36%。上百万贫困人口直接参与产业扶贫项目并从中受益,累计减少贫困人口85.6万人,基本解决了贫困地区的人畜饮水安全问题。这四年是扶贫成效最大、减贫进程最快的时期,尤其是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农牧民脱贫之路越走越宽广。
2014年,我省强化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精准识别和帮扶机制,在全国率先将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
四年间,13个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我省15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主要实施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安居工程和基础设施配套、特色养殖、规模化种植、公益性设施修建、学生营养餐补助等项目86项。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特殊关怀和全国人民的倾力支持下,玉树灾后重建总投资逾400亿元,全面完成了1248个重建项目,灾区人居条件焕然一新,公共服务设施大为改观,基础设施全面提升,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成效显著,特色优势产业顺势兴起,社会主义新玉树已屹立在雪域高原上,并向着生态美好、生活富裕、和谐发展的目标不断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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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