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亿元财政专项资金助力青海海东地区经济发展
今年,海东地、县财政部门加强财政政策的研究和利用,加大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上下衔接力度,以扎实的工作和财政政策的有效落实、财政资金的有效管理赢得国家和省上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
截至目前,共落实省财政各类专项补助资金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亿元,增长24%。其中:扶贫、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等支农资金13.7亿元;城镇廉租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奖励性住房建设等城乡住房保障资金10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卫生室管理运转机制补助等医药卫生资金5.5亿元;城乡养老保险、城乡低保、自然灾害救助及就业等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6.4亿元;退耕还林、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等节能环保资金3.6亿元;中小企业“保增稳产”、技术改造和创新、循环经济发展等资金2.3亿元;城镇供水、土地整理等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资金2.9亿元;教育布局调整、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及学生营养改善等教育资金7.5亿元;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公路养护等交通运输资金8222万元;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物流业调整和振兴项目、汽车摩托车小排量轿车下乡补贴、旅游产业发展等资金7500万元。
通过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投入的增加,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布局调整、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为推进海东经济建设“三大历史任务”夯实了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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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