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步伐
全州所有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全面实现了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并同步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分别达到90%、97%、10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下降47.26%,次均住院费用下降7.8%。全州以县为单位与省确定的药品配送企业签订集中统一采购和配送合同,确保了全州各级医疗机构基本用药需求。将国家基本药物和青海省增补的药品全部纳入各类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同时,对乡镇卫生院和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作出调整,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被合并为一般诊疗费,进一步减轻了群众负担。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选派132名业务骨干到省内外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修培训,开展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村医在岗培训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559人次,对全州乡镇卫生院院长进行了医改政策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今年,全州已落实新农合配套、公共卫生服务等医改补助地方配套资金1741.53万元,其中州级落实359.54万元、县级落实1381.99万元;继续为每个村卫生室落实公用经费2000元,并与省级补助叠加使用。投资8905万元的卫生新续建的项目如期实施,倒淌河、过马营和东沟3所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已投入使用,为60个村卫生室配备“小十件”常规诊疗设备,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海省人民医院及州、县、乡、村共建的六级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已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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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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