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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绩效监控“五力”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财政局立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力行“五个强化”,加快构建“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科学规范、约束有力”的绩效监控新格局,节省资金统筹用于中央、省、市重点任务和“六稳”“六保”等重点支出,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强化机制保障力,打造“协同监控”模式

  统筹布局,加强顶层设计。在全国同等城市中率先出台《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将绩效监控作为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的重要环节,纳入法治化轨道。构建以市委、市政府文件为统领、“办法+方案”为支撑的绩效监控制度体系,厘清财政部门与预算部门的职责边界,建立起主体到位、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融合推进,构建多方协同。与财政部青岛监管局联合印发《加强财政预算监管联合工作办法》,会商选取重大专项转移支付实施财政重点监控,强化结果应用。与市审计局建立信息沟通共享和共同促进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合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强化科技支撑力,提升“在线监控”时效

  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依托青岛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发内置绩效监控模块,自动抓取并重组利用系统中现有项目、预算指标、资金支付、绩效目标等信息,成为省内首个集逻辑运算、指标预警、评分亮灯、结果反馈于一体的多功能绩效监控系统,首次实现了预算绩效管理全链条信息化,形成了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闭环。绩效监控70%填报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大幅减轻预算部门(单位)填报工作负担。加强绩效监控系统与预算编制系统衔接,对预算执行、绩效目标偏离较大,已经或预计造成损失的,探索建立支付拦截机制,及时纠偏止损。

  强化结果导向力,提升绩效监控质效

  首创绩效监控结果量化打分规则,综合考虑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预算执行进度、纠偏情况等,对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实施分类打分,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使绩效监控结果更加直观可比可追溯。启用分类亮灯机制,根据评分结果系统自动按红灯(严重警告)、黄灯(警告)、蓝灯(关注)、绿灯(畅行)四档进行预警,使预算部门(单位)能够迅速定位问题项目,提高纠偏及时性和精准性。2021年对市级预算安排的2316个项目、389.5亿元资金进行绩效监控,连续两年实现项目支出部门绩效监控全覆盖。监控提出改进管理措施149项,督促预算部门(单位)分类整改,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强化创新引领力,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绩效跟踪

  牢固树立“以政领财、财为政行”的意识,聚焦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创新对重点领域的财政资金开展绩效跟踪。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对“双招双引”“高端制造+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558个项目167.27亿元重点核查,提出问题措施47项,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如期实现提供保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就业、教育等10个民生领域32项“市办实事”开展绩效跟踪,涉及资金70.6亿元,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养老产业发展等政策4项,督促区市落实小学校舍建设资金3050万元,推动解决“钱等项目”“项目等钱”等问题。

  强化绩效约束力,推进绩效监控结果与预算管理相衔接

  制定《青岛市市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试行)》,推进绩效监控结果与预算执行管理相衔接。2020年以来,通过开展绩效监控,对预计当年无法执行和难以实现预期目标的项目及时纠偏,按照规定程序调整项目预算,共收回财政资金27.71亿元,有效避免了资金闲置,持续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通过开展绩效监控,各预算部门(单位)更加重视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绩效管理。如市医疗保障局立即建立了“绩效双监控”月调度制度,市民政局立即建立了预算执行定期跟踪机制,推动全年绩效监控目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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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