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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大力推进“农家书屋”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精神,维护农民群众文化权益,青岛市积极推进“农家书屋”建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工作,将该项工程列入了2008年市委工作要点,写入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并提出2008年新建“农家书屋”1000家的具体任务目标。2008年初,市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等16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益民书屋”工程加快推进“农家书屋”建设的意见》,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青岛“益民书屋”工程及“农家书屋”建设协调小组,全面领导组织我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工作。

  二、科学规划,统筹实施

  根据全市行政村数量,结合各区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2007年底已建成1400个“农家书屋”的基础上,我市提出自2008年起,用5年的时间新建4600个“农家书屋”,实现“农家书屋”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的目标。具体实施计划为:2008-2011年,每年新建1000家;2012年,完成最后600家的建设任务。

  三、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农家书屋”建设资金

  按照“政府主导”的原则,为了确保完成“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任务目标,我市加大了公共财政扶持力度。青岛市级财政按照每个“农家书屋”2.3万元的配置标准,分别给予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50%的补助资金,给予平度市、莱西市60%的补助资金,其余部分由各区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2008年,青岛市级财政安排预算1107万元,专项用于补助“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工作。另外,根据中央关于“农家书屋”出版物的配置比例和要求,结合我市各行政村经济发展特点和居民需求,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为“农家书屋”配备相应的出版物,保证出版物的科学、合理配置,满足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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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