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青岛财政新闻联播

青岛市加强市级预算管理建立规范预算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预算管理,规范预算分配秩序,促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近日市政府印发了《青岛市市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对我市预算管理职责、预算收支范围、预算编制、预算审查、预算批复、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及预算监督、绩效评价等内容都作出了详细规定,从政策制度上为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年初预算的到位率、增强预算的完整性等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一是明确了预算管理职责。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强化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预算管理意识,使预算更加合理、规范、准确;

  二是强化了综合预算管理。明确了市级预算收入与支出的管理范围,强调了预算单位各项收支都要在本单位预算中得到全面反映,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克服了预算单位之间经费苦乐不均的问题,提升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三是强化了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把细化预算作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重要基础,建立严格的专项资金预算审核程序,事权部门和财政部门在年初预算安排时,要将专项资金总额的60%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同时,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对不符合规定和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支出项目,不予列入预算,提高预算到位率,减少预算安排的随意性;

  四是规范了追加预算和调整预算的程序。预算执行中,因国家政策调整和其他事件发生,确需在当年新增支出的,原则上由预算单位从年度预算中调剂,确实无法调剂的,需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强化了预算约束力;

  五是明确了新增财力的安排和用途。对当年市级预算执行中增加的财力,除按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增加的支出,原则上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作为财政结余转入下一年度安排使用,提高了预算程序规范化、制度化和透明化程度;

  六是强化了预算的监督和绩效评价。建立预算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全过程追踪问效机制,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促使预算资金真正由“重分配”向“重管理”转变。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8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