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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区财政局以税制改革为契机
认真组织开展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

  2008年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第一年,为做好四方区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圆满完成财政部和青岛市财政局统一部署的税源调查及税政调研任务,四方区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以税制改革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的,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开展的第八年,也是新税法出台后具体实施、检验成果的一年。通过此次调查,四方区财政局提出不仅要收集辖区企业在旧的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下的相关经济指标,还将收集企业对新税法实施评价、反映及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为下一步财政部出台一系列新税法配套文件提供基础依据。另外,税源调查工作为测算地方财政收入影响规模,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地方财源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四方区财政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调查工作办公室,从组织领导上确保此次调查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

  二、科学抽样、分类实施,提高调查质量。四方区财政局在市局下发样本企业名单的基础上,利用青岛财税库综合信息查询分析系统选取辖区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大户纳入调查范围,提高调查数据代表性和说明性。为突出重点、开展新税法实施调研,将辖区11户重点税源企业调查工作直接由调查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其他样本企业按路段划分到7个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调查工作的开展。

  三、专家指导、交流座谈,确保收到实效。根据市局税政会议精神,税源调查数据要为税政管理工作服务,将税源调查工作成果体现到提高税政管理水平上来,四方区财政局邀请上级有关税政法规专家到四方区为各街道办事处、重点税源企业介绍新税法知识,并对企业所得税调查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同时,为加强财企沟通,将税收政策执行效果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反馈,组织辖区重点税源企业就新税法实施情况进行交流座谈,收集企业关于业务招待费、合理的工资薪金扣除以及国企改革过程中有关税收政策等问题,在市局的指导支持下为企业解惑答疑,受到了企业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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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