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关税政策调整建议找财政
近日,青岛市财政局发出通知,向全市各有关企业征集下年度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建议。
为充分发挥关税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国家每年都对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进行适时调整。同时赋予地方财政部门参与国家年度关税实施方案调整的职责。具体负责收集、审核与整理、汇总本地区各有关单位关于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的建议,并上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为国家关税实施方案的调整提供政策建议。
近年来,青岛市财政部门为海尔、海信、宏大纺机、丽东化工等企业上报了30多条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其中10多条政策调整建议被财政部批准。“等离子电视滤光片”、“手机摄像头”、“具有变流节能功能的半导体模块”、“天然橡胶”、“液晶显示屏模组”、“石脑油”等10多种商品的进口关税和部分商品的进口税得到调整,大大增强了企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产品盈利水平,有效地支持了企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8 月份,财政部准备召开全国财政系统“地方财政关税工作会议”,听取地方财政部门关于商品关税税目、税率调整的意见和建议。为此,市财政局通知各有关企业一定要抓住机会,积极主动地把本企业遇到的关税问题和关税政策调整建议上报财政局,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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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