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财政强化“五个一”整合资金
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21年,固原市财政集中财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提升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效能,通过五项措施,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在全区财政支农工作考评中荣获第一名。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统筹整合“一盘棋”。财政衔接资金实行“权利、责任、任务、资金”“四到县”管理模式,成立以县(区)长为组长的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并出台了县(区)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涉农整合资金工作中相关事宜,及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畅通的工作机制,确保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协调高效运行。
二、加大统整力度,集中财力拧成“一股绳”。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破解了基层“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境,形成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为集中财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抢抓西吉、原州区2县纳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机遇,2021年全市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0.30亿元,支持全市乡村产业有力发展。
三、调整支出结构,突出高质量发展“一条路”。全市涉农资金支出29.89亿元,支付率98.7%。按照“将产业发展作为整合资金支持重点,优先用于产业发展项目,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的要求,2021年整合资金用于产业项目资金16.6亿元,占比55.5%;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支出11.8亿元,占比39.5%;用于脱贫攻坚技能及雨露计划等方面补助支出1.04亿元,占比3.5%;用于贷款贴息等其他方面支出0.45亿元,占比1.5%。
四、夯实管理责任,加强跟踪监管“一公里”。按照“谁安排、谁使用、谁监管”原则,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强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管。依托宁夏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系统及市本级“331”监控平台,将所有整合资金全部纳入监管系统管理,切实发挥财政监管责任,切实提高整合资金使用效益。推广涉农项目资金公示公开、权力制约和监督举报的“443”监管机制,对年度内涉农资金从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方面通过涉农惠农信息公示平台、政府门户网站、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增强涉农资金使用透明度。
五、实施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绩效“一体化”。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作为下一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高效、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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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