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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财政局坚持三个突出 扎实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全区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吴忠市财政局坚持“三个突出”原则,力争做到问题能查实、原因能找清,整改能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有效有力开展。

  一、突出政治导向,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为着力解决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吴忠市财政局在全面学习文件精神、认真领会区市动员会议精神的基础上,从强化组织引领方面入手,全面部署相关工作。全区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后,吴忠市财政局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政府采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跟进推动,业务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务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有序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为推进吴忠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良好基础。

  二、突出目标导向,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吴忠市财政局严格按照自治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四个进一步健全完善”为总体目标,紧扣6个方面重点任务,采取“三理”措施,为专项治理夯实工作基础。一是注重梳理,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吴忠市实际,制定《吴忠市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梳理出了吴忠市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范围、方式和治理措施,重点围绕35项政府采购领域问题隐患,全面进行清理、排查、纠正采购过程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注重清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针对《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国家、自治区、市出台的各项涉及政府采购领域办法、制度等,进行全面学习掌握,并对标对表,确保吴忠市政府采购制度科学规范、合理合规。同时,积极对接市纪委监委和自治区财政厅相关对口处室,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专治办和财政厅布置的开展治理具体工作。三是注重整理,统计相关采购项目。重点对2017年至2020各类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整理,统计出治理范围内的公开招标项目数量580项,结合平时各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和掌握的举报线索,确定了116个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重点检查项目。通过“三理”措施,为逐步建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监管机制健全、营商环境优化、优质优价采购、廉政风险有效防范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夯实工作基础。

  三、突出问题导向,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开展。聚焦政府采购领域中问题隐患,吴忠市财政局向各采购单位部门印发了《关于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35项检查内容。按照“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立”的原则,自2月20日至6月底,分阶段开展单位自查、随即抽查和重点核查工作。一是单位主动自查。督促各单位部门认真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严格对照《通知》要求的自查范围、自查内容,整理被抽检采购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如实按期向财政部门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力争过好自查自纠“第一道关口”。二是进行随机抽查。对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梳理,按照项目总数的20%进行全过程随机抽查。我局抽调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两个专项检查工作组,对确定的重点检查项目现场检查。三是做好重点核查。畅通政府采购维权渠道,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和邮箱,对收集到的涉及本次治理内容的投诉举报逐项进行重点核查。同时,建立线索移交转办机制,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我局将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核查。通过“三查”治理,找问题、促进度、再加压,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吴忠市营商环境。

  下一步,吴忠市财政局将牢牢把握“查摆问题、依法处理、完善制度,推动改革”的工作思路,严格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注重部门协同,切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吴忠市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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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