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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财政局集中财力推动改革发展新成效

  2020年财政工作已圆满收官,2021年红寺堡区财政将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着力做好“生财、聚财、用财、理财”文章,为红寺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着力抓好财源建设。不断完善税源培植和收入征管措施,将增收提质工作作为重点,力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支出增长3%。一是细化目标,明确责任。确定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实行挂图作战、倒排时间,细化到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个人,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如期高效完成;二是加强组织收入,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制定收入考核办法,完善综合治税措施,加强同税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密切协作,建立税源管控联动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跟踪服务和潜在税源、零散税源的管理,加大税收专项检查清理和税务稽查力度,做好非税收入征管。三是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扶持企业发展。会同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好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努力培育稳定税源,支持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招商引资步伐,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四是着力发挥财政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积极争取政府债券等资金,管好用好中央直达资金,促进政府投资加快增长,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二、着力保障民生、重点支出和示范区建设。围绕用财有度,积极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加大对民生、重点支出和示范区建设的保障力度。一是保障民生、重点支出需要。将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要求,着力补短板、兜底线、保基本,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民生保障和重点支出。坚持节用裕民,持续加大教育、养老、医疗等基本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投入,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各部门长期结余结转、沉淀资金应收尽收,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及时调整支出方向,使有限资金发挥更大效能。二是保障示范区建设支出需要。抓住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战略机遇,积极争取自治区财力支持,切实化解财力紧张问题。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红寺堡区发展需求和建设全国异地搬迁脱贫致富示范区的政治需要,按照便利原则和就近原则协调吴忠市人民政府将红寺堡产业园税收划归红寺堡区税务局征缴,年底按照5:2:3的比例核算后,实行多退短补,解除红寺堡区政府后顾之忧,全力保障全国异地搬迁移民脱贫致富示范区建设需要。

  三、着力抓好财政改革。围绕理财有效,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改进预算管理方式,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零基预算”理念应用,打破财政支出固化、僵化、预算安排“只增不减”格局,预算安排坚持同地方经济发展、基本民生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求紧密衔接。针对资金拨付慢、不及时的问题,研究制定财政资金拨付工作流程,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做好融资担保工作。会同各乡镇、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产生的不良贷款组织清收和追偿。对清收、追偿无果的,通过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收缴力度,确保贷款资金安全。三是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探索建立包括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盘活资金、绩效预算、债务管理、暂付款压缩、审计结果等一揽子的财政优化指标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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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