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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财政局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十三五”期间,银川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全市全面打赢脱贫攻坚决胜战的各项战略部署,结合脱贫攻坚“四查四补”要求,在脱贫攻坚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等各项工作上,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和定点帮扶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推动银川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一、精心筹资,不断夯实资金保障基础。“十三五”期间,银川市财政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积极配合争取资金。紧盯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扶贫扶持工作重点,深入研究政策动向,全力协助做好扶贫项目储备、谋划筛选上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更多财力支持基础上,也持续加大本级扶贫专项资金投入。五年来,中央、自治区及银川市本级财政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9.81亿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财政累计投入13.09亿元,市级财政累计投入6.72亿元,全部用于银川市(三区两县一市)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二、精准投放,不断提升脱贫攻坚实效。一是减贫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全市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3.5万人、39个贫困村实现高质量脱贫出列(2014年以来,全市共计4.2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区域性整体贫困全面解决,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做到即增即改,动态清零。二是支持产业扶贫。按照“六个精准”的原则,“十三五”期间实施产业扶贫项目461个,投入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亿元,建成设施农业园区9个、标准化特色养殖园区10个、高标准设施温棚6000余栋。全市已形成设施农业、食用菌、花卉、红树莓、酿酒葡萄、肉牛等特色扶贫产业。三是强力推进集中连片村脱贫。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月牙湖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意见》,三年期间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重点支持月牙湖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等事业发展。四是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银川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近400万元,为全市39个贫困村和15个劳务移民安置区招聘网格员257名,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脱贫攻坚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五是落实金融扶贫工作。持续推进金融扶贫,充分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扶贫,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做到应贷尽贷,使贫困户小额贷款覆盖率达到80%,市本级财政专门安排4284万元专项风险补偿资金,按照1:10比例撬动银行贷款,满足脱贫攻坚金融扶贫的需要。六是积极筹措专项救助资金。为全市农村深度贫困人口同全国同步脱贫,积极筹措1亿元专项资金,作为全市农村深度贫困人口脱贫攻坚专项救助基金使用,通过第三方运营,将产生的收益专项用于全市农村深度贫困人口脱贫攻坚专项救助资金。

  三、精细管理,不断强化扶贫资金监管。一是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精准。按照中央、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办法》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监督及绩效评价督查力度。近三年,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年度区、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结余和公告公示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并从2020年起将由原来一年一次检查,强化全过程跟踪检查,检查数据为一月一报,半年一次检查汇报,全年总结报告制度,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对重要问题进行全市通报。二是利用资金动态监控,确保财政资金落实到位。充分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对各级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支付及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逐环节全流程动态监控,实现财政扶贫资金运行过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绩效可跟踪管理模式,监督财政扶贫资金效益,杜绝在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滞后、截留、挪用、结余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财政资金落实到位。三是加强资金绩效评价,推动资金结果应用。按照中央、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规定,市财政与各县区财政、扶贫部门联合,按照自评与集中评价的方式,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因素之一,全力以赴助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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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