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宁夏财政新闻联播

加强规范资产管理 高效保障疫情防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重要指示和自治区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产保障工作的通知》(财资〔2020〕4号)精神,近日,自治区财政厅经报请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同意,印发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和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一是简化审批程序。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紧急配置的疫情防控资产,履行必要的单位内部程序后,快速高效配置。跨级次、跨部门调拨和捐赠防控资产,履行主管部门内部程序(无主管部门的履行单位内部程序)后实施。二是加强内部管理。严禁超标配置防控资产,各有关单位和临时应急机构要加强资产验收入库、领用、使用管理和部门间的协调对接,压实管理责任,提升管理水平,同时应建立报告制度。三是规范资产处置。疫情结束后,需回收可重复使用的疫情防控资产,由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按权限统筹调剂使用、公开拍卖或捐赠;报废、报损的疫情防控资产,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审批和备案。四是加强督导检查。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对于违规违纪违法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国有资产流失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通知》从疫情防控资产保障工作实际出发,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审批程序,同时对规范和加强宁夏疫情防控资产的管理和调配提出了具体要求,为疫情防控资产高效配置流转,规范完善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