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下达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为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委《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精神,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九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7〕352号)。按照工作计划,2017年我区共招募300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其中,支教488名,支农1019名,水利服务84名,支医278名,扶贫1131名。招募对象主要为:2017届区外宁夏籍普通高校、宁夏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类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自治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间,财政部门发放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大学生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按规定参加服务地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包括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同时,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费补贴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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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