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多措并举加强政府采购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利用宣传栏、宣传册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采购项目进行公示。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盐池县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盐池县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盐池县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盐池县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定点加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和《盐池县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定点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等。三是加强规范管理。管理工作做到“三统一”、“四到位”。“三统一”即:统一招投标、统一定点购买、统一结算。“四到位”即:采购公告或邀请发布到位、标书制作到位、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到位、评标办法及纪律制定到位。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不论采购金额大小,均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派人全程指导、监督。并定期或不定期向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通报政府采购工作,征求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重大采购招标活动,委托公证机关对招投标会议现场进行公证,并邀请人大、政协的领导现场监督。对采购项目实行监督事项预先报告制。五是建立资金集中支付机制,严把资金支付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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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