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形式丰富多样
“五五”普法以来,宁夏财政厅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方式,将普及法律知识与丰富多彩的组织形式结合起来,有效提高了普法教育的质量。首先,强化学习。将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政治学习相结合,将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同实际工作相结合,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宪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在学习中,以自学为主,集中辅导、授课为辅的方式,抓住学习中的重点、难点、焦点进行讨论。坚持将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与政治、业务知识的学习统一纳入年度计划,同安排、同布置、同考核、同检查。其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我厅积极与国家行政学院、财政部、自治区党校、自治区司法厅、宁夏大学等单位联系,邀请专家学者作法律专题讲座。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由各市县局长、法制骨干和厅机关处长参加的全区财政系统法律知识培训班。据统计,两年来共举办各类法律培训班4期,法律专题讲座6期,各业务处共举办财政专业法律、法规学习班13期,组织轮训3000多人次。第三,积极组织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有关知识竞赛活动。积极参加财政部举办的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成立了竞赛领导小组,制定了竞赛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召开了由市县财政局长参加的竞赛布置会。在9月10日的《宁夏日报》上刊登了竞赛公告,积极组织广大财会人员和社会人员参赛。在此基础上,我厅还利用利用电视、网络、展板、宣传栏、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全区各市县财政局也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多渠道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例如,银川市财政局通过设立固定标牌、悬挂横幅、发放的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扩大宣传面,增强宣传效果。吴忠市财政局通过制作展板、警示教育进行财政法律法规宣传,大大激发了全局财政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进一步巩固了普法成果。中卫市财政局通过开辟财政法规宣传专栏和“生财·聚财·理财”征文活动,利用大众传媒宣传财政法规,提高社会知晓率。原州区财政局通过向各执法单位发放收费公示手册,办培训班等形式,积极宣传财政政策,提高全局的社会公信度。石嘴山市财政局通过送法律下乡活动等形式,向农户宣传设计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法律政策,收到良好的社会效应,等等。
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以来,我厅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全面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今后,自治区财政将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有效的工作方法、积极饱满的工作热情,开拓创新,以科学发展观推动普法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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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