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太阳能生态处理
象山县财政从2010年起,将连续3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太阳能生态处理站建设,每座处理站补助3.2万元,经验收合格的处理站立即兑付补助资金。通过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太阳能生态处理,到2010年年底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太阳能生态处理站100座;到2012年年底全县50%以上行政村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太阳能生态处理站(约300座)。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环卫事业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