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财政大力支持农村住房制度改革
2007年开始,针对我市地少人多,农村经济发达的情况,为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农村公共产品利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市政府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供应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农村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并在慈溪、余姚、镇海、鄞州四个县(市)区率先启动,取得显著成效。09年起,市委、市政府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结合拉动内需促进农村消费,加速推进以建设农村多(高)层公寓楼、引导农民集中居住的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农房集中改建工作。09年全市新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用地试点项目4个,累计达到15个;实施农村住房制度改革试点项目8个,累计达到21个;农房集中改建项目累计达到92个。以上项目,计划投资104亿元,改造建设农房28964户,建设面积403万平方米,已改造建设5591户。
市财政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协同相关部门,梳理、统筹现有下山移民、农村危房救助、地质灾害移民、农村住房制度改革等有关农村住房改革的一揽子政策,积极出谋划策,细化政策措施,足额安排资金。2010年,市级财政将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加大农村住房制度改革的支持力度,涉及农村住房改革的补助资金将安排5000万元以上。并为支持奉化、象山、宁海三县(市)相关工作的开展,从原“南统筹”定向转移支付资金中单独安排9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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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