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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地税组织学习《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作为站在税收工作最前线的基层税务机关,江东地税对此高度重视,组织全局干部第一时间进行了认真学习。 

  
该公告第一次以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规定进行了系统的归纳和整理,列明了纳税人享有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 

  
通过学习,全局干部一致认为:明确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并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广而告之,这是历史的进步,也意味着税务机关在尊重纳税人的道路上又前进了一大步。14项权利与10项义务,既是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所进行的一次有关公民义务的知识普及,也是税务机关约束自己行为,忠实履行税收政策,保证国家正常税收和保护纳税人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家纷纷表示要深刻领会落实公告精神,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税收管理、行政执法和纳税服务行为,在推进依法治税、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道路上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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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