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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每年100万元用于无偿资助大学生创业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充分发挥人才的引领作用,大力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镇海区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为在镇海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资金扶持。今后,在区内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获得2万元至2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无偿资助。

  为规范这一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财政局同人事局近日出台了《镇海区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资助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资助对象及条件、资助额度及用途、申报程序、监督与管理等事项。资助共分为六个等级,申请对象为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资助项目需符合镇海区产业发展导向,资助资金必须用于项目实施的研发与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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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