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财政着力打造四大特色文化产业
一是鼓励发展动漫产业。对落户该区的生产用房在500平方米及以上动漫企业,其房租给予第一年全免,后二年减半的补助,并连续三年给予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增加值、利润总额对地方形成的财力区可得部分100%的奖励;对获得市、省、国际级重要奖项或称号的动漫企业(含作品、基地等),一次性给予10万元—100万元不等的奖励。
二是鼓励发展影视产业。对新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的影城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100万元不等的补助;对该区单位(个人)创作的电视剧在市级台、省级台、国家台播出的,分别给予每集奖励补助0.5万元、1万元、1.5万元的补助;对获得市级以上评奖的,根据名次给予2万元—8万元不等的奖励。
三是鼓励发展演艺产业。对于新办达到一定规模且经过评估认定的,注册资金在50万元及以上、经营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的,
给予5万—10万的开办补助,并在三年内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对地方形成的财力区可得部分的100%奖励。同时,对举办省级以上有较大影响的文体活动和品牌展会,给予4万元补助。
四是支持民办博物馆业。对民办博物馆建设给予补助,对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投资额度在每平方米3000元及以上的、3500元及以上的、4000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300元、400元、5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最高限补400万元;对展览给予补助,对大、中、小型展览分别每次补助3万元、2万元和1万元,到国外展览的按规模分别补助10万元、8万元及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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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