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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地税局“四个同步”促进社保费的征管工作

 

   一是与社保宣传同步。加强对私营业主、个体工商业户的宣传解释工作,使其明白依法纳税和依法缴费是每一个公民依法经营,保证雇员合法权益应尽的义务。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广大群众的宣传力度,利用“纳税人之家”的QQ平台进行即时、全面、互动的宣传;把社保知识制作成小册子,供广大群众参阅;同时充分利用税法宣传月、告纳税人、政策辅导例会等多种形式对纳税人进行辅“要我保”到“我要保”的转变,从而切实有效解决社保费扩面征缴难的问题。

   二是与部门协作同步。与各级党政部门领导和企事业单位协作,使其理解、支持、重视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积极配合本部门做好宣传工作;与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协作,对费源进行排底摸查,做到情况明、底子清,确保信息畅通,随时通报征收工作情况,协商解决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参保缴费行为,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和社会保险费的应收尽收,实现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的双增长。

   三是与税款征收同步。实行与税收同部署、同征收、同催款,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把征收、清欠、催缴等环节量化成考核指标,实行严格考核;加大清欠力度,做到两手抓,一手抓当月征收进度,一手抓欠费清缴,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二分局高度重视对欠费户的催缴。首先由征收人员电话催缴;对于多次催缴而不缴的企业,由管理员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实际已结业、倒闭的企业进行注销,删除登记资料,减少欠费虚数。

   四是与税源监控同步。开展税源调查的同时,开展费源普查,做到心中有数;将社保费与个人所得税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工作结合,实行联动管理,提高了社保费征收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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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