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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财政“奖、免、补、贴”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一是奖,设立100万元大学生创业扶持基金。政府设立100万元的大学生创业扶持基金,为在该区自主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资金扶持。对优秀的创业项目,经评审后给予3—20万元的启动资金扶持。 

  二是免,搭建大学生创业园,免场地租金。成立了宁波市首家区级大学生创业园,对毕业2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班学生免2年场地租金,对获得过各级创业计划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大学生创业团队优先提供创业场地。目前共有10余家大学生企业入驻大学生创业园。 

  三是补,实施租房补贴和购房补助。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三年内给予每月200—400元的租房补贴,创业满三年后还可以享受人才公寓政策,得到6—10万元的购房补助。 

  四是贴,提供贷款全额贴息。对在我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经创业培训考核合格的,在优先安排小额贷款的基础上,予以全额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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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