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出台政策支持现代服务业产业基地建设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政府《关于今后五年宁波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行动纲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近日,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产业基地建设的意见》,对今后四年宁波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基地建设提出了具体的推进实施意见。
今后四年,宁波市重点培育的服务业产业基地,主要包括现代物流、高端商务、现代商贸、现代金融、文化创意、软件研发、旅游休闲、高端培训等八大类。到2012年,形成20个以上的市级服务业产业基地,其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20%以上,成为该市服务业总量增加、投资拉动和财税增收的集中区。
实行服务业产业基地建设激励政策。对基地内的企业或项目,优先列入优先列入贷款风险补偿支持对象;优先支持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先支持基地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基地用地优先纳入年度新增用地计划,优先申报国家、省级服务业基地。对经认定为市级现代服务业产业基地的,奖励工作经费100万元,分5年发放,每年20万元,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2比例负担,市级所需资金在服务业考核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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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