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宁波财政新闻联播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农惠农政策,切实保护好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东北粳稻价格,中央财政继续对除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外的所有关内企业采购2008年新产东北粳稻(大米)入关运费实行补贴政策。
受中央补贴政策的激励,2008年我市共有10家企业采购东北粳稻(大米)10.93万吨,直接获得中央财政运费补贴2131万元。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9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