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企业社会保险费12月份实行减征
为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宁波市政府决定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比例,并于12月份组织实施减征工作。据初步测算,12月份五大社会保险企业统筹部分实行减征后,宁波全大市参保企业将减负约7.4亿元,其中市十区参保企业减负5.7亿元,5个县(市)、区参保企业减负1.7亿元。
这次企业社保费减征工作涉及面广,有关部门对减征适用范围等问题做了进一步明确,这次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临时性适当下浮包括由基本养老保险(低标准)、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重大疾病救助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大保险企业缴费统筹部分,其中包含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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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