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财政局制订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规范
会计从业资格申领工作是财政行政许可项目之一,也是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随着宁波市行政许可及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部分县(市)、区财政局单独设立了行政许可管理机构,将会计从业资格申领纳入行政许可机构管理;同时还有部分县(市)、区在当地政府审批(服务)中心设立了办理窗口,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的申领。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会计从业资格申领仅是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其中一个环节。为了促进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办事高校,优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宁波市财政局制定了《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规范》。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规范明确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工作内容和办理程序。整个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申领、注册登记、信息变更、调转登记、继续教育登记、档案管理等具体内容,每项管理内容又包括申报资料受理、资料审核确认、办理申请事项(进入管理系统操作)、资料归档等办理程序。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规范统一了办理各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内容的资料要求: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申领资料要求、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资料要求、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资料要求、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资料要求、继续教育登记资料要求、证书遗失补发资料要求。同时对申请受理、复核审查、申请事项办理(系统操作)、档案管理等内部工作程序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另外,为了规范和统一对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内容的资料要求,对学历和专业、视同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属地原则等作出了详细解释。
为了使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规范得到有效执行,我局还对网络版会计从业资格综合管理系统进行了配套升级,重新编制了详细的规范化操作说明,并将在组织全市从业资格综合管理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后上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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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