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多措并举推行“居家养老”惠民新路
一是深入宣传。以“新观念、新生活、新形象”为重点,加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老年人、子女和家庭成员,树立“养老消费”、“花钱买服务”的养老新观念,鼓励老年人追求健康、文明、高质量的新生活,使更多的老年人理解和接受居家养老服务。
二是建立制度。结合改区实际,出台了《鄞州区实施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方案》,本着“因地制宜,方便实用;统筹安排,资源共享;功能配套,扎实推进”的基本原则,加快“星光老年之家”建设步伐,为全区老年人提供电视教学、图书阅览、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生活照料等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
三是保障经费。改区将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星光计划”建设项目给予补助。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按照不同的创建类别给予一定的补助。对今后深入实施“星光计划”,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居家养老)等服务的行政村(社区),原则上由镇乡(街道)予以适当补助。项目所在行政村(社区)应根据创建标准、自身条件积极筹措资金,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为“星光计划”建设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和实物捐赠。
四是统一标准。“星光计划”项目建设将实行“三个统一”,即统一名称,均为“星光老年之家”;统一标识,在显著位置设立统一的标识;统一功能,每个“星光老年之家”应具备电视教学、图书阅览、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生活照料等基本服务设施和功能,成为辖区内老年人的教育中心、活动中心、服务中心,有条件的村(社区)可逐步发展住养、日托照料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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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