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财政局“五举措”推动重点绩效评价提质扩围
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是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重要一环,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设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抓手,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财政局“五举措”推动重点绩效评价提质扩围,进一步强化部门(单位)的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在推动提高收入质量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上做好文章。
一是拓宽绩效评价范围。包头市财政局建立重点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对财政资金实施结果进行跟踪问效,围绕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教育、科技、农业、资源环境、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包头市财政局在开展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的基础上,2023年选择固阳县开展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将政府收支预算常态化纳入绩效管理,稳步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二是严选第三方评价机构。包头市财政局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第三方机构参与到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中,要求第三方机构针对评价项目撰写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包括评价方案设计、评价方法选择、评价人员确定、指标体系建设、问卷设计、资料清单的提出等,并根据评价方案有序开展工作,凭借第三方机构独立、客观、专业的优势,进一步提高评价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是实现评价全流程监管。2023年包头市财政局聘请专家团队全程参与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现场调研、内部审定会等环节,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指标体系、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现场面对面反馈意见,把控评价报告质量,切实保障绩效评价工作的专业性,提升重点评价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四是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包头市财政局强化评用结合,确保绩效评价结果与具体工作相关联,落到实践中,起到导向作用。包头市财政局及时将绩效评价基本情况及结论、评价指出的问题、相关建议等反馈项目实施单位,督促有关单位对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约束力,为单位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提供有效参考,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等相结合。
五是规范绩效信息公开。包头市财政局实行评价结果报告和公开制度,包头市本级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随同预决算报送同级人大,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报送同级人大并在包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预算绩效信息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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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