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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财政: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提升财政服务效能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包头市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实现了政府采购信息全区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实现了规划建设、建设标准、集采目录、信息发布、基础信息、交易平台、监督平台、诚信管理、CA数字认证和接口规范的“十个”统一。横向打通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国库支付系统的对接,实现从采购预算到合同支付全流程闭环管理,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类当事人提供“一网通办”全流程电子化服务。

  一、主要做法

  (一)依托“互联网+”,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一是率先上线全区统一的政府采购云平台,政府采购业务实现“CA证书互认、一地注册全区通用”,全面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实现了政府采购与预算、资产、国库支付系统的有效衔接。二是开展远程异地评标业务,实现跨盟市、跨省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成为自治区首个实现跨盟市远程异地评标的地区。三是列入自治区行政裁决电子化管理试点地区,全面开展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内控机制,充分保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四是独家增设远程音视频监控系统,随时监控查看开评标现场。

  (二)平台互通共享,畅通信息渠道。一是实现与“信用中国”“政务服务”“蒙速办”“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资源互通共享。二是严格落实无意向不采购政策,在自治区率先公开采购意向,方便供应商提前获知采购信息。三是全面常态化公开征集评审专家、电子卖场供应商及各类专题馆供应商。

  (三)降低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出台《包头市财政局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率先提出为供应商免费提供招标文件、取消一般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实行预付款制度,缓解供应商资金周转压力,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二是压缩采购过程各环节工作时限,推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三是在全国率先搭建“政采贷”合同融资平台,为中标供应商提供在线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支持企业发展。

  (四)发挥政策功能,支持重点产业。一是阶段性提高预留比例和价格扣除,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二是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提升绿色低碳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三是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预留国家832平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任务,并搭建包头市乡村振兴馆,激发脱贫地区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

  (五)丰富监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一是通过45项指标对各采购当事人进行诚信互评,推动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了各采购当事人的政府采购行为,提升了企业诚信经营理念,创造了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二是完善系统监督预警规则,实时提醒规范各类采购当事人。三是印发《包头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采购主体的管理,完善内部制度建设,提高电子化交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取得成效

  (一)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成效突显。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减流程、减材料、优环境,为企业打通政府采购市场路径,实现从采购预算到资金支付真正意义的全流程“一网通办”。推进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合作城市圈不断扩大,与区外哈尔滨、区内所有盟市实现评审区域“多地”联动专家资源共享。

  (二)政府采购交易和金融服务更加优化。累计减轻企业负担标书费超2000万元,取消投标保证金超6亿元。率先为供应商搭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融资规模持续扩大。

  (三)政府采购工作时限大幅压减。鼓励采购人压缩中标结果确定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备案时间、合同支付时间。

  (四)政府采购监管职能有效发挥。一是针对采购人合同备案超时、资金支付不及时、落实采购政策有偏差等问题,通过下达提示函、关注函或通报等方式督促采购人依法履职,规范采购行为。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原则,随机抽取31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集采机构开展监督评价工作,规范其代理行为。三是为适应新时期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要求,提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质量,多方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强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监督管理。四是规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发布商品行为,开展4轮价格监测,对超出自治区合理价格的商品进行通报等。

  (五)政府采购宣传培训有力有效。为提升各部门的业务处理能力,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风险,强化主体责任,及时宣传最新采购政策及全国各地营商环境工作动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专题培训及上门送学,组织代理机构和金融机构召开了开门纳谏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听取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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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