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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六个“一次办”事项助推政府采购工作新高点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包头市财政局全力围绕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助推政府采购“一件事一次办”,为政府采购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打造新高点。

  一、全力推进涉企事项“一次办”。实现供应商不同CA证书全区互认,供应商一次只需提交一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参与全区项目,电子卖场供应商一地入驻全区通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全流程一个平台办理等多项服务的“一次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全力推进代理机构事项“一次办”。实现代理机构一地登记全区代理,一个平台完成代理协议签订、采购文件编制、开标评审组织、档案管理、公告发布等多个采购环节的“一次办”,为代理机构提升代理服务水平奠定基础。

  三、全力推进中小企业事项“一次办”。实现提供合同融资和电子保函的银行一地征集全区通用,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凭借采购合同融资一个平台“一次办”,中小企业递交响应文件和缴纳电子保函一个平台“一次办”,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四、全力推进评审专家事项“一次办”。实现专家一次注册、分级管理、全区共享,专家人脸识别、云签认证,采购项目全流程线上评审,评审专家线上培训、评审专家履职情况线上评价的“一次办”,为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提供保障。

  五、全力推进预算单位事项“一次办”。实现预算单位提供采购需求线上编制、采购文件线上审核、委托协议线上签订、采购计划线上备案、采购合同线上签订、履约验收线上完成等一个平台“一次办”集成化办理模式,切实提升预算单位办理政府采购便捷度。

  六、全力推进采购备案事项“一次办”。实现4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项目变更采购方式、80万元(盟市)或60万元(旗县)以下采购项目备案、采购进口产品、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备案管理,实行采购人申请,主管预算单位审核“一次办”备案模式,取消财政部门审核环节,在极大提升采购效率的同时,按照“谁采购、谁负责”原则,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采购人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的负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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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