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财政局多措并举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今年以来,包头市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是提前谋划项目。为了给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预留充足的时间,市财政局在2021年就开始组织旗县区对“一事一议”和美丽乡村项目进行入库等工作,至2021年底已完成项目入库; 2022年初对各旗县区申报的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和美丽乡村进行实地勘察,及时聘请专家评审、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尽早下达项目批复文件,确保年内完成项目并验收。2022年共支持建设65个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和美丽乡村,涉及28个乡镇55个村,受益人口6.3万人。截至目前,市财政已下达资金26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50万元,自治区资金1406万元。
二是完善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实施一批、预备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思路,加强对项目库内项目的动态管理,形成“选项科学、制度完善、操作规范、监管到位”的管理运行机制。
三是加强项目建设进度督导。加强对各旗县区财政局和项目实施村的督导,在项目的申报、审核、实施、资金拨付等环节进行日常有效的监管,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工,保障工程质量和奖补资金的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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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