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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财政局“四个确保”强化法律援助资金管理提高援助质量

  为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切实保障经济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权利,推动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包头市财政局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办案经费保障力度,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确保经费保障力度。2021年我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28件,其中包括诉讼案件661件,非诉讼案件71件。2022年,综合考虑上年案件办理及市县两级经费保障情况,积极争取上级资金60万并及时拨付下达。

  二是明确办案补贴标准,确保按标准发放。按照中共包头市委办公厅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考虑律师承办案件成本、基本劳务费用等因素,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并严格按标准,及时、足额兑现办案补贴,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办案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三是拓宽法律援助范围,确保提高援助质量。包头市通过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由低保人群扩展至低收入人群,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同时拓宽法律援助案件范围,使符合条件的公民都能获得法律援助,享受法律保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各项经费管理,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要求市本级和各旗县区相关部门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表,加强绩效监控,年底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确保资金科学、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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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