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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稳二强三提升”内蒙古包头市财政局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包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结合发挥积极作用。

  一稳。确保过渡期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一是强化预算保障机制。包头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原则,集中财力,突出重点,2022年继续安排本级财政衔接资金1亿元,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共争取中央、自治区衔接资金1.69亿元,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提高土地收入支持比例。严格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土地出让收入计提方式,逐年加大用于农业农村发展资金比例,并强化土地出让收入成本管理,将新增土地出让收入贡献向农业农村发展倾斜。

  二强。一是强化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及时帮扶,对监测帮扶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二是强化衔接资金“负面清单”管理,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涉农涉牧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等。

  三提升。一是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推动脱贫地区更多依靠发展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产业帮扶作为脱贫地区发展的长久之策抓细抓好,2022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不低于55%,重点用于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的短板。二是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支持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努力建成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风尚美的美丽乡村。三是提升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搬迁脱贫人人口稳的住、能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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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