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财政局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东河区财政局根据《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III级预警的通告》,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 人员聚集,保障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一是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
二是各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各采购单位应当加强疫情防控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的管理,留存备查。
三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采购单位及采购人员存在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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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6日